各办学单位:
近期我校承办非学历教育班次较多,按照属地和学校有关要求,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稳定责任,防范化解非学历教育办学安全风险隐患,现就加强近期班次运行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1.明确非学历教育办学安全稳定的办学单位主体责任,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,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,逐级抓好落实。各单位要将近期主题教育的学习思考转化到工作实践当中,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底线思维,坚决维护办学安全和校园稳定。
2.主动联系属地了解政策,尽快与委托单位落实班次安排。根据各班次食宿、教室、实践点位计划安排,办学单位要主动与属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联系,了解近期安全稳定相关要求,并与委托单位及时沟通确认,有变化及时调整。
3.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实施细则要求。办学单位在发放入学通知、学员入学报到和学习培训过程中,要对学员明确纪律要求。
4.注意课堂纪律,严格考勤制度。各班次应实行一课一签,严禁代签代学。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,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。累计请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总学时1/7。授课教师要严守讲坛纪律,保证授课质量。继续教育管理处将进行听课抽查。
5落实实践教学管理主体责任,确保外出安全。外出实践教学期间,班主任要全程跟班,为学员购买必要的短期保险,人数较多时,应安排学院工作人员协助管理。
6.落实网络安全保障主体责任,遵守宣传报道纪律。严格落实信息发布“一把手”审核制度,加强对本单位管辖的各类信息发布终端(大屏、滚动屏等)的管理,加强网站、公众号、自媒体等宣传平台管理。不主动宣传,不得报道与学习培训无关内容,认真审核新闻内容及视频照片等,防止出现“低级红”“高级黑”,坚决防止相关舆情发生。
7.畅通渠道,制定预案,及时高效处理相关问题。各办学单位要建立健全非学历教育办学信息报送机制,制定安全稳定应急工作预案,及时研判形势,掌握工作主动。如遇特殊情况第一时间现场处置,第一时间报告学校,及时按程序报送相关情况信息。
继续教育管理处 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管理办公室
2023年5月11日